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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促进办法”:鼓励境外专利申请  2007-12-10

五省六方产学研联盟成立并设专项基金支持  2007-12-10

首届中国专利周在全国20多个省市同时开幕  2007-12-09

全国知识产权政务信息和政府网站工作会议昆明召开 2007-12-09

 
 
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

摘自: 中国知识产权网   2007-12-10

  1.发展知识产权是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知识产权也称智力成果权,指公民或法人对其智力活动创造的精神财富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具有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等特征。知识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激励创新、鼓励竞争的一项基本制度。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知识经济的蓬勃兴起,知识产权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了显著提升。知识产权资源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知识产权发展水平日益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综合实力、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标志。加快知识产权发展,已成为促进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战略选择。

  8.强化企业创造知识产权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指导和扶持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制订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专项规划,努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到2010年,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到300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达到50家。探索开展自主知识产权企业、产品认定工作,制订扶持自主知识产权企业、产品的发展措施。大力扶持企业创建省级以上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省级著名商标。积极扶持版权作品创作项目,继续做好“版权兴业”重点企业的认定、扶持和资助工作。在合资合作企业中倡导发展自主产权的商标,在合资合作产品中倡导使用商标的本土化。

  10.大力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围绕九大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文化产业等产业,组织行业性联合科技攻关,努力获取一批促进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形成一批行业自主的知识产权。继续培育和发展一批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和区域。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将更多城市、园区、企事业单位列入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行列。制订全省商标发展规划,实施自主品牌建设工程。依托专业镇和产业集群,发展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集体商标。着力开发具有岭南特色的民间文化资源,在挖掘整理民间文化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同时,注重创新并形成版权。培育若干“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积极发展版权产业链,形成版权产业群。鼓励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积极推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的建设。指导和帮助企业提高保护商业秘密的认识和能力。制订优良植物新品种选育保护计划,培育和推广具有地域优势的植物新品种。鼓励地理标志的申请,推动地理标志的开发。

  1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允许企业将当年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等全额计入管理费用,允许事业单位将知识产权研发等费用计入事业经费。企业购买国内外先进技术、专利支出,可享受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政府采购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机制,对省内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装备和产品,实施政府首购政策。加大对国内发明专利、国(境)外专利申请的资助力度。建立对植物新品种权创造及申请保护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知识产权入股、员工持股和股权、期权等多种分配、奖励形式,逐步形成激励发明创造的新型分配制度。鼓励专利技术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制订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对职务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奖励及报酬力度。继续重奖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专利奖的单位,每两年开展一次广东专利奖评选和表彰活动。鼓励各地级以上市制订适合本地特点的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妇女授予“省级巾帼发明家”荣誉称号。认定一批青少年发明创造特色基地,开展“南粤青少年发明之星”评选活动和创意大赛。

  12.强化行政执法保护与司法保护的协调运作机制。健全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体系,充实基层知识产权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的定期沟通和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形成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和纠纷快速解决机制。积极开展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努力探索生物技术领域、地理标志产品、商业秘密、文化传统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政和司法保护措施。积极推动有关单位加强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审判力量,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案件陪审员制度和专家顾问制度。加快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速度,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完善复杂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的审理方法。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知识产权执法条件,着力解决人员经费紧缺和执法装备落后等突出问题。

  14.推动会展与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会展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各类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维护展会的正常交易秩序。加强对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提高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交流合作、宣传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化水平。鼓励省内各行业、区域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形成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成立广东省“正版正货”保护联盟,打造“正版正货”品牌。继续推进会展和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双十”示范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各培养10家示范单位。

  16.积极推动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围绕我省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扶持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强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提高自主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运用知识产权激发商贸、旅游、饮食等传统服务业活力,发展壮大品牌密集型与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在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政策,产业特色突出的行业、园区、专业镇和产业集群地,培育和扶持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认定一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促进自主创新技术的产权化、商品化和产业化。推动知识产权在对外贸易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等环节的运用,推动出口结构从传统加工贸易向销售自主品牌产品、品牌输出、知识产权转让、使用许可等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转变。鼓励各市投入专项资金,推动本地区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产业化。

  22.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各级政府部门在制定出台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创投融资、科技进步、吸引人才等政策中要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导向。将知识产权的创造、拥有、运用、保护及管理情况作为省市级科技立项、科技奖励、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或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园区和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认定和复审的重要条件之一。将知识产权的产出及运用情况作为国有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与科技人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的重要评价内容。政府科技发展资金、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等专项资金要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倾斜。政府财政资助和支持应重点扶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实施和产业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和产品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23.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在制定重大产业技术和装备引进政策及重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中,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全程参与,提供政策性建议。对涉及国家利益并具有重要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并购、技术出口等活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进行监督或调查,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和危害国家安全。政府投资或支持的涉及知识产权的重大项目和产品,要进行科学论证和立项评估;规模以上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涉及知识产权的重大经济活动,要事前向地级以上市或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报,并接受指导和监督。政府投资立项的各类重大研究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的承担方在进行股份制改造、中外合作中转让相关知识产权时,应报当地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

  25.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代理、信息服务、资产评估、司法鉴定和许可转让业务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推进中介服务机构创优建设和品牌建设,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形成服务特色,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向专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引导省内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加强与国内外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交流合作,引进先进经营和管理方式,提高涉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推动并建立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考核、评级和奖惩制度,加强对中介机构和中介服务人员的执业监督和管理力度,依法查处非法从事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业务的机构和人员,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37.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舆论宣传。坚持日常宣传与专项宣传相结合、普及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我省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和重大活动,客观报道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例,不断扩大知识产权的影响力。将知识产权法制宣传纳入普法教育计划。每年定期发布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展示我省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成果,增进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认知和理解。开通知识产权系统各部门网站英文版,方便国外各界了解我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继续做好“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宣传活动,在全省范围内营造全社会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

 

“对外贸易促进办法”:鼓励境外专利申请  2007-12-10

五省六方产学研联盟成立 并设专项基金支持  200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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